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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集团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
王振波
按照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山西焦煤党发文件安排,公司党委近日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影响公司职工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制约平安建设的瓶颈问题,构建处理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健全公司治安防控体系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着力化解职工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煤焦化材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零上访”是指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 解决的以外,其余全部都要在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零事故”是指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零案件”是指不发生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三零”创建方案》指出,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各单位为创建主体,通过三步走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到今年年底,达到 90%以上;2021年底,达到 95%以上;2022年底,实现100%。
《“三零”创建方案》要求,各单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 信访问题、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稳定基础,提升治理效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公司党委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平安山西、平安焦煤、平安山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推动公司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工作整体平稳有序,确保“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预定目标如期实现。信访、安监、保卫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显示屏等媒体,广泛宣传“三零”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要积极培育、发掘、选树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效应。公司将加大考核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实现“三零”单位创建考核目标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防范管控不到位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单位,严格对照有关文件和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依法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