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网络宣传资料
2018年12月4日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5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内容包括序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保障、其他规定等七个方面。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施行。此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了第5次修正。完成了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修改后的宪法,更好地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更好地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宪法修正案共21条,4442字,包括12个方面内容:
(1)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2)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3)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4)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5)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6)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7)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8)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9)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
(10)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11)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12)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